业务名称:出入境证件办理
办理机构:市公安局
业务流程: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流程
取表填表------取号排队等候--------到指定窗口受理--------(领取回执或一次性告知书)-------到开票窗口开票---------建设银行交款---------领证(按预约时间取证)
外国人、港澳台居民证件、签证办理流程
境外人员办理证件、签证(签注)------取表、填表、办理业务,领取受理回执--------按照预约领证的时间领取缴费回执--------签证/签注/居留许可/罚款到中国建设银行缴费--------将缴费单据交回并领证
一、申请条件:
本市居民(有常住户口)。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mm、背景为白色)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相同规格照片2张。再次申请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2、申请人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免交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由于我市尚未实行个人旅游,现实行团队旅游,所以必须参加旅行社组团的旅游。因此,须交验有权经营港澳旅游的旅行社出具的足额旅游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
(1)党政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2)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3)参照以上规定的在玉林中央直属单位、自治区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
(4)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
旅游签注分: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三、审批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首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补充材料的从材料补齐之日起计算;需要函调或调查的时间不计在十五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
五、查询电话:0775-2824271
投诉电话:0775-2800839
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投诉电话:0771-2892371
玉林市出入境管理处:282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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