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侵犯他人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就是侵犯他人的隐私。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性质严重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负刑事责任。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客观要件是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犯通信自由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
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三、泄露他人隐私是什么罪
泄露他人隐私犯个人信息罪,个人信息包含个人的隐私。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现已变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1、主体资格适格;
2、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3、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4、违反国家规定;
5、情节严重;
6、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以下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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