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开发商欺诈,开发商称收费很合理
本报记者曲凯盛文静
一个是多年前建成的居民楼群,一个是新建成的高档小区,没有联系的两个小区因为中间的一隔离墙被拆,“合”为了一家。同样的物业公司,同样的物业工作人员,物业费却相差甚远。高档小区的业主认为开发商有欺诈嫌疑,而开发商却称,业主所看到的并不是隔离墙,只不过是一堵建筑墙,所收物业费很合理。
买的是独立小区房,住的却是“大杂院”
家住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鲁泽观天下小区的居民向本报反映,自2008年入住该小区以来,小区近300户居民就忍受着缴纳高额物业费却享受低质服务的不公正待遇。
据家住该小区五号楼的赵女士介绍,当时她买该小区房子的时候开发商给他们看的规划图上,新建成的小区与前面的14栋旧居民楼是由一道隔离墙分开的,“而且开发商还说前面的那些楼和我们买的楼没有任何关系,我们这六栋楼是独立的。”赵女士说,“但是到了2009年要交房的时候,我们发现原来的那道隔离墙消失了,但物业费却多交很多。”
据了解,赵女士所在的小区是由六栋高层居民楼组成的小区,就在这个小区前面不足50米的地方,就是16栋多层旧居民楼。记者在小区的正门看到,无论是楼层还是不搭调的两个小区却是由一个物业公司管理。走访过程中,新建成的小区居民都反映,没有了隔离墙,小区的安全没有了保障,年前小区就丢了一辆摩托车,一辆私家车被砸坏。
说起每个月所要缴纳的物业费,小区居民一肚子的苦水。赵女士说:“同在一个小区,人家每个月收的是一平方米三角钱的物业费,而我们每个月却要缴八角钱,但我们享受的服务却是一样的,这明摆着欺负人,所以我们在缴了半年的物业费后集体抗议物业公司,拒绝交费。”
据了解,自从小区居民不缴物业费以后,水电费也不能缴了。为了不被停水停电,小区居民至今仍在与物业公司交涉。
收费合情合理,是居民耍赖不交
8日上午,记者找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的李经理,说起小区物业费的问题,李经理表示,“物业费是根据物价局的标准来收费的,小区物业费在居民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时就规定好了,虽然两个小区都归我们管理,但因为所缴物业费有区别,所以我们是有倾向性的,而且小高层那边不管是绿化环境还是公共设施,都比原先建设的旧小区好,我们在管理上也更加严格,所以是小区居民无理取闹,为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作,我们只能将水电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下午,记者找到该小区的开发商鲁泽置业有限公司的王经理。据王经理介绍,以前小区居民所看到的那堵墙并不是什么隔离墙而是一面建筑墙,所以也没有所谓的欺诈,对于物业费,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该小区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所以也没什么质疑的,业主们这么做纯属无理取闹。
随后,记者采访了黄岛区公共事业局,物业管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两个小区享有的服务一样,那么收费标准肯定不能有区别,但是两个小区一个是新的高层小区,一个是建成时间很久的小区,所享受的服务肯定不能一样,但具体情况还得去现场调查才能了解具体情况。
收费是否合理得看服务如何
8日下午,记者就该小区居民所反映的物业费问题咨询了山东华鲁律师事务所的隋思玉律师,隋律师听完记者的叙述后说:“如果该物业管理公司对新旧两个小区所实施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在服务项目与种类上没有差异,但是在收费标准上却存在较大差异,那么这种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