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
民法典中生效的合同符合法定的情形可以撤销,具体如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其法定代理人未追认的,与之订立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2.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有权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合同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而合同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5.订立合同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订立合同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胁迫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6.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二、合同可撤销的期限是多久
合同可撤销的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张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请求撤销的,撤销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天。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后果是:
1.合同无效和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在合同当事人已经给付财产或者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合同无效和被撤销后,必须涉及到财产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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