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贷款在离婚时分割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房子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离婚房子有贷款男方偿还是否合理
离婚房子有贷款,在一定条件下贷款由男方偿还是合理的。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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