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一、离婚协议男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根据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
起诉时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2、结婚证;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4、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审理发现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请问离婚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前需要收集以下材料:1、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2、当事人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3、财产的品种、数量等权属材料;4、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材料;5、住房的证据材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一方不肯离婚怎么办
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一、离婚诉讼的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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