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春3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宜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市直、丰城、樟树和高安市为50万元,袁州区及其他6县为40万元。
二、宜春公积金贷款计算方式
(一)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之和×职工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借款期限。还贷能力系数为35%。月工资以借款人及其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额的工资基数为准。
(二)不得高于按照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房屋总价款×70%。
(三)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1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宜春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贷款申请与共同偿还等相关事项诚信承诺书》
2.购房合同
3.首付款证明
4.信用报告
5.贷款人户口簿
6.贷款人身份证
7.江西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
8.贷款人婚姻证明
四、宜春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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