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成员主要认定标准
时间:2023-08-18 20:20:48 8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抛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标准:1、家庭成员之间遗弃的认定家庭成员之间的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有赡养、赡养、赡养义务的成员需要赡养、赡养和赡养的成员不履行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这里的需要支持、支持和支持的成员是指家庭中年老、年轻、生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这里的没有独立的生活能力是指没有劳动力,没有生活来源,其他家庭需要养活,有一定的经济收入,但生活不能自立,需要其他家庭照顾的情况。抚养、抚养、抚养不仅是物质上的抚养,还包括生活上的帮助、照顾和精神上的抚养。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老年人的精神抚养越来越重要。2、刑法遗弃罪刑法遗弃罪可以理解为遗弃家庭罪。遗弃罪是指对老、年幼、生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承担赡养义务拒绝赡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首先,侵犯本罪的对象限于年龄、年幼、生病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其次,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负有扶养义务,如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一定条件下,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的义务,孙子女.外孙子女.弟妹亦有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的义务,夫妻相互间有扶养义务。其次,行为者可以承担,但拒绝赡养。最后,遗弃行为必须情节恶劣才能构成犯罪。

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会怎么处罚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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