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抗诉有抗诉期限吗
行政案件效力是六个月,如果申请再审要在发生效力的两年内提出。
二、行政诉讼中有哪些判决类型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行政诉讼中判决类型有:
1、驳回原告的行政诉讼请求。
2、判决行政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3、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政机关,判决其履行法定义务。
4、判决具有支付义务的行政机关,履行支付义务。
三、行政诉讼流程怎么走
1、起诉、起诉分为两类:一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二是经复议后向法院起诉。
2、受理、法院接到起诉状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3、审理、法院决定立案依法组织合议庭开庭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都应公开审理。
4、判决、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5)造成损失,判决赔偿。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自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自一审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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