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丈夫对孩子施暴,妻子有权离婚吗?
时间:2023-07-03 17:25:57 2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丈夫对孩子施暴,妻子能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当允许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和子女,有时包括祖父母、祖父母、外子、孙子和兄弟姐妹。父母和子女包括父母和亲生子女、养父母和养子女、继父母和继子女。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也属于家庭成员。但无论谁实施家庭暴力,都可以提出与对方离婚。

妻子拒绝生育的孩子丈夫能起诉离婚

如果达不成协议,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你们感情尚未破裂,仅仅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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