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是否属于自己?
时间:2023-09-11 01:00:27 49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这段内容讲述了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进入社会保险统筹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按全体职工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省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承担。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并非个人所有,而是公司承担的部分进入社会保险统筹账户。法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按全体职工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省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承担。

社 会 保 险 机 构 支 付 的 费 用 是 否 算 个 人 工 资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应算作个人工资。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个人工资的定义,个人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因此,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应算作个人工资。

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并非个人所有,而是公司承担的部分进入社会保险统筹账户。法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其中,用人单位按全体职工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省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由自己承担。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应算作个人工资。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个人工资的定义,个人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工资性收入。因此,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费用应算作个人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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