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回户籍地的情况。一是在养老保险关系转到了异地,在异地虽然缴费达到了10年,但还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回老家后还需要参加工作由单位继续缴费,或是回到户籍地以个人身份继续缴费,只要在异地实际缴费三个月以上,都可以将异地的养老保险转回户籍所在地;二是在异地缴费不满10年,在其他地方缴费也不满10年,但是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不符合在异地办理退休的条件,这时养老保险关系只有转回户籍地才能办理退休。
户籍所在地是籍贯吗?
不是。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详细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户籍所在地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被保险人跨统筹范围变换工作单位,户籍已迁入本市,在本市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可在本市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男性超过四十五周岁、女性超过四十周岁,应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超龄养老保险费计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计算个人缴费年限。不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不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经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从市外调入本市的被保险人,其超龄养老保险费由调入单位缴纳,缴纳了超龄养老保险费后,其调入本市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非经本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调入、户口迁入本市的被保险人,其超龄养老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其转入的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本市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累计计算,转入前的连续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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