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工伤认定负责人职责包括宣传和解释与法律法规以及工伤政策相关的信息,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讨论重大疑难工伤事故的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检查、监督工伤事故的上报工作,以及负责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
职责包括:
1.宣传和解释与法律法规以及工伤政策相关的信息,以预防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
2.受理本单位工伤认定申请。
3.讨论重大疑难工伤事故的认定。
4.认定为工伤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
5.检查、监督工伤事故的上报工作。
6.工伤事故的善后工作。
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38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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