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税目
计税单位
年适用税额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1.0升(含)以下的
每辆
24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420元
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480元
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900元
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18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3000元
4.0升以上的
4500元
商用车
客车
中型
每辆
900元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20人以下,包括电车
大型
1020元
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48元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
整备质量每吨
96元
不包括拖拉机
摩托车
每辆
36元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3元
不超过200吨
净吨位每吨
4元
超过200吨但不超过2000吨
净吨位每吨
5元
超过2000吨但不超过10000吨
净吨位每吨
6元
超过10000吨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600元
不超过10米
艇身长度每米
900元
超过10米但不超过18米
艇身长度每米
1300元
超过18米但不超过30米
艇身长度每米
2000元
超过30米
艇身长度每米
600元
辅助动力帆艇
全文51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