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权人和合伙债权人分别指什么
时间:2023-05-07 13:20:23 2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从表面上看,这两类债权人相互独立。事实上,它们是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合伙人财产的任何处置将对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债务承受能力产生影响;合伙企业的破产使合伙人破产,这必然使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加入破产债权人的行列。因此,破产法适用于合伙企业。它除了考虑同一主体的不同债权人之间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外,还必须平衡属于两类主体的债权人的利益。这种特殊性不可避免地要求对适用合伙企业的破产程序进行一些调整。在这方面,美国的双重优先权制度妥善解决了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借鉴。所谓双重优先权制度,就是将合伙企业视为与合伙人分离的相对独立的主体,而不承认合伙企业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每种财产都有相对独立的财产,每种财产都对应于自己的债权人。两个债权人相互独立,在各自范围内享有财产优先受偿权。即企业债权人以企业财产为基础,个人债权人以个人财产为基础。具体而言,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剩余部分用于清偿合伙人个人债务;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首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其余财产在清偿个人债务后用于清偿合伙企业债务。从表面上看,这一双重优先权规则赋予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对合伙人的个人财产的债权优先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这似乎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不利,但另一方面,它使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能够先于合伙人的个人债权人从企业财产中获得偿付,更有利于保证合伙企业的偿付能力。可以看出,在合伙企业破产程序中实施双重优先权规则,可以公正合理地维护合伙企业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债权人的利益,使双方都有平等的机会分别从合伙企业财产和合伙人个人财产中获得偿款,这是值得我们参考的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个人债权人和合伙债权人分别指什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个人债权人和合伙债权人分别指什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