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和颁发程序。从另一个角度,它界定了城市住房建设的合法性和违法性,而第41条则界定了农村建设的合法性和违法性。现实生活中,许多地方为了推进拆迁工作,以拆除违章建筑为名进行违法拆迁,借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缺陷,达到对涉案房屋不补偿或少补偿的目的。
通常发布拆迁通知的单位有:市县政府、城管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城建局、规划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县政府、拆迁办等,但很多单位都列出了拆迁通知上面没有拆迁权,老百姓对行政主体的权力划分也不是很清楚。作为普通百姓,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认识“拆违”事件频发的本质,在这个过程中如何维权?首先,政府使用这种手段的目的是“与民争利”
我们不否认,有些拆迁是由于当时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恶劣,政府履行了职责;或者是因为公共利益,国家确实需要收集土地和住房。但目前拆迁的原因大多是背后巨大的商业利益:农村被定为城市规划区,政府需要拆迁农民的房屋,为后面的商业发展扫清障碍;过去是棚户区或城中村,甚至有些位于市中心。现在政府把目光投向了这个区域,新的商业开发也要拆迁,但往往把被拆迁户的安置房放在远郊,生活设施不完善。也就是说,政府和开发商共享一块巨大的利润蛋糕,城市改扩建的成本由搬迁居民或村民承担,这是一种承诺。
因此,为了少赔甚至不赔,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行选择一个时点,超过这个时点的房屋或建筑物都被视为“违法建筑”。第二,当人们的房屋或建筑物被政府认定为“非法”时,如何保护他们的权利?
1。保持冷静,不要采取过激的行动。
如果你情绪化,很容易做出错误的判断,走错误的路。政府会抓住老百姓犯的错误,强迫他们签字,这样生米就可以煮熟了。当人们咨询我们时,许多人说他们是被迫签字的,但事实上他们不能提供证据。”冲动是魔鬼”。如果你不冷静下来,走错方向,你就会失去与政府打交道的第一步的主动权;
2。第一次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明确你想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或专业人士将从政府认定“违建”的合法性和拆迁的合法性出发,化被动为主动,从根本上帮助人民群众争取合法权利。即使是“违法建设”,也不一定等于“零补偿”。政府同意赔偿或增加赔偿。
首先,要明确拆迁过程中的实际损失,通过与政府沟通协商,尽快达成协议;其次,如果政府或相关部门违法,并不意味着政府必须付出更多的赔偿。如果政府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法,他们有自己的法律责任方式。如果人们认为你错了,他们必须给我更多的钱。其实,这是对法律观念漠不关心的表现,这也会导致人们维权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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