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产数额分为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为盗窃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万元至10万元的,为盗窃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产价值30万元至50万元的,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构成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总之,很多违法行为不会因为不构成犯罪就不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处罚了,治安拘留这种处罚就要比刑事处罚轻一些,但是公安机关也会通过这种强制性的处罚措施,让涉嫌扒窃的当事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而且,偷的钱该还还是要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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