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离婚协议写好了还需要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一、离婚后结婚证丢失怎么办
结婚证丢了,如果想离婚,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都达成了一致,并写好了离婚协议书,这时发现结婚证丢了;双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到有关部们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一方将结婚证藏匿,想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书》,没有结婚证又没有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关系证明》法院是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
二、关于离婚对地域的限制怎么办
离婚有地域限制。办理离婚的男女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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