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首先要确定哪些继承属于继承人。遗产是公民死亡后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知道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没有人知道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继承人死亡不能通知的。由生前继承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占、争夺。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产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的表示。未注明有效期的,视为放弃遗赠。
祖父母去世,孙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吗
在通常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还存在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没有资格继承他们的遗产的。孙子女要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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