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要一起偿还吗
时间:2023-04-06 10:53:10 18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一、借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遭遇借钱不还的情况,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如果借款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或者是发生纠纷之后以协议方式约定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债权人可以向该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则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债权人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要在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法律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二、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首先可以和对方合理协商,如果对方仍旧不还,那么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若该债务人已下落不明,则在其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此时仍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的职责】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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