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公司财产即职务侵占罪,按照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司法解释,受贿罪的数额较大标准为三万元以上,职务侵占罪按照其二倍标准执行,即六万元。贪污罪的数额巨大标准为二十万元,职务侵占罪按照其五倍执行,即一百万元。因此,职务侵占达六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达一百万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侵吞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客观要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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