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初步设计已批复(如有)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或列入年建设度计划文件;2、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及施工图预算)及所附参考资料齐全,设计文件应满足《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3、已经咨询单位审查,并形成咨询报告(如有);4、施工图设计预算已经审查完成。
二、办理材料
提交原件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提交原件。
提交原件
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提交原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事项材料的齐备性进行审查。
2.材料齐备的,出具《收件回执》;材料不齐备的,不予收件,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该申报事项需补充的材料,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公路条例(2009年)
第十条公路养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持公路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养护应当积极推向市场,实行管理和养护相分离。
公路路面养护及有关交通设施维修时,需要封闭半幅路面的,公路养护单位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施工现场的车辆疏导工作;需要全封闭路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共同发布通告后实施。
《关于修改的决定》(2011年)
第二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依法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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