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造成人员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含)以下,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扩展】上述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1、机动车无号牌的,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无有效交强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品的;
4、涉及载运*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事故处理点】南昌市交管局桑海区交警大队
电话:0791-83066122
地址:南昌市桑海开发区济生路锦绣家园小区8栋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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