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办社保流程
(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二)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未参加医疗保险的18周岁以上居民的,应当持户口簿、《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救助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审查。经审查同意的,由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统一到社保部门办理有关参保手续。
二、有个体营业执照,想给自己买社保,这样要不要交税
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办理个体户办营业执照时不交税,经营时需依法纳税。
个人社保可分为两部分,如果没有办理税务登记,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申请同意后由个人按年在灵活就业窗口缴纳社保。如果有办理税务登记,可在税务机关作社保登记,由税务机关按月代征个体工商业户社保费。
三、个人办社保卡需要什么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地税登记证;
(四)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五)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六)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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