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是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是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五是修改后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六是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有公司名称。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依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其中,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另外,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两名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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