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护照的换发
换发普通护照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现持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
(二)在俄有效居留手续(如有):
1.如申请人在俄持长期居留证明(ВиднаЖительство),需提供有效长期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如申请人在俄持短期居留证明(Разрешениенавременноепроживание),需提供有效签证、短期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如申请人在俄持工作许可(Разрешениенаработу),需提供有效签证、工作许可、居住登记原件(Регистрация)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俄留学,需提供学习签证、居住登记原件
(Регистрация)及学生证(进修生或进修教师需提供校方出具在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如申请人在俄持其他身份居留,请提供相应有效签证、居留证明或居住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三)正面免冠光面近照3张,底色为白色,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15-22mm,头部高度28-33mm,头顶至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四)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301表链接
二、普通护照的补发
中国公民护照遗失、损毁或被盗可向中国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申请补发护照所需手续:
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供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二)俄有效签证、居留证明或居住登记、学生证或工作许可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填写“遗失证件情况说明及保证书”,详细说明护照遗失、被盗经过或损毁情况;
(四)正面免冠光面近照3张,底色为白色,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15-22mm,头部高度28-33mm,头顶至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301表链接
三、旅行证的颁发
临时来俄的中国公民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不能使用等情形,应当在中国使领馆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一般情况下,港澳台同胞赴大陆需办旅行证。申办旅行证所需手续:
(一)提供原护照或护照复印件(如有);
(二)正面免冠光面近照3张,底色为白色,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15-22mm,头部高度28-33mm,头顶至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三)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308表链接
四、儿童办理护照
未满16周岁申请人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证件的书面声明。如父母一方不能陪同,应出具书面声明,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出行办理证件,并声明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到场一方还需要提供全家福照片。
使领馆不办理偕行儿童加注手续。凡在境外出生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儿童,以及原加注在父亲(或母亲)护照上的儿童,需申办中国护照,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父母双方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四)父母双方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或旅行证的书面声明;
(五)正面免冠光面近照3张,底色为白色,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15-22mm,头部高度28-33mm,头顶至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303表链接
五、办理因公护照事宜须知
办理因公护照换发、补发等均需经国内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办理,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现持有效护照及护照复印件(如有);
(二)在俄有效居留手续(如有):
1.如申请人在俄工作,需提供签证、工作许可、居住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2.如申请人在俄留学,需提供学习签证、居住登记原件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正面免冠光面近照3张,底色为白色,照片尺寸48×33mm,头部宽度15-22mm,头部高度28-33mm,头顶至至相片上边距离在3mm-5mm之间,人脸下颚以下到图像下边沿高度不小于7mm。
(四)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304表链接
六、办证费用及时间
(一)新发及换发护照费用为1100卢布,办理时间正常为15个工作日,如遇到特殊情况将适当延长时间。
(二)补发护照费用为1100卢布。办理丢失护照,使领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核实时间一般需要二十天至一个月。
(三)颁发旅行证费用为1100卢布。因护照丢失或因护照过期须办理旅行证,使领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核实时间一般需要二十天至一个月。
七、加注
(一)姓名加注
需提供如下材料: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照片。
辅助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或相关公证书和法律文件。
(二)曾用名加注
需提供如下材料: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有效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照片。
辅助材料:国内户口本复印件(国内出生);曾用名相关证明文件(国外出生)。
八、注意事项
(一)自2007年1月1日起,各类护照均不再办理延期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等各类申请表须由当事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如当事人不提供真实、详细情况,造成国内无法核实身份的,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后果;
(三)护照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护照遗失,应尽量多方查找,确认无法找回时向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已提交至使领馆的护照遗失补发申请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递交补照申请后,原照即宣告作废,被宣告作废的护照即使找回,也不得再继续使用;
(四)中国公民在使领馆领取到补(换)发的护照或旅行证后,须及时自行前往俄签证机关办理签证、居留或出境等相关手续。
(五)办理上述各类证件的具体要求将根据国内规定更新、调整,请及时关注使领馆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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