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介绍人,一般仅起联系、介绍的作用,因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则不论是通过口头或文字表示,都应当对借贷承担保证责任。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担保方有效期怎么判
民间借贷担保方有效期没有约定的,其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出纳担保书担保期间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办
出纳担保书担保期间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担保期限过期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借贷合同可以根据口头协议改变担保人吗?
借贷双方口头更改合同,如果是减轻债务的,则担保人还需要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是加重债务,则担保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变更的是履行期限,但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则担保人仍需担责,但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全文50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