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处罚原则
时间:2023-03-15 08:43:13 31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刑法笫29条对教唆犯规定了以下三个处罚原则: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犯与被教唆的人成立共同犯罪,或者在2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于教唆犯应分清作用予以处罚:起主要作用的,认定为主犯;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也有可能成立胁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传统的主流观点坚持认为,对“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这一规定,要按照教唆犯的成立条件以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理解。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教唆未遂。

一、教唆罪的证据是什么

教唆罪的证据主要是关注证据已经相互印证的证据链,而不是孤立的证词、证言等表面现象。具体证据包括证人、证词、录音、录像、通话记录、手机短信等直接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只有口供证据,只有一个证词证明涉嫌教唆,一般不能直接定罪。如果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证词相互确认,毫无疑问,即使是有利的证据链。教唆罪是指通过劝说、引诱、指示、鼓励、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使其按照教唆人的犯罪意图犯罪,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教唆不满14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定罪量刑。

二、教唆犯如何处理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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