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T运费付至(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亦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
CPT术语中的承运人是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CPT中如果还使用接运的承运人将货物运至约定目的地,则风险自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转移。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CPT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CPT贸易术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卖方及时发出交货通知。《2000年通则》规定,CPT条件下,卖方必须在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后,向买方发出交货的详尽通知。在实际业务中,此类通知亦称为装运通知(ShippingNotice)。如果买方在CPT条件下需要卖方提供特殊信息,应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或在信用证中作出规定。若CPT条件下卖方未按惯例规定发出或未及时发出交货通知,使买方投保无依据或造成买方漏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灭失或损坏,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卖方应买方请求提供投保信息。CPT术语规定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请求,提供投保信息,这是卖方合同随义务中的通知义务。买方在选择保险公司的地点和保险公司时完全是自由的,买方有可能选择卖方所在国家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所以要求卖方将指定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等情况提供给买方。按惯例规定,CPT条件下,若买方提出请求卖方提供投保信息,卖方未能提供该信息,致使买方来不及或无法为货物投保,一旦货物在运输途中出现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卖方应承担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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