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和要求是什么
时间:2023-04-03 18:42:59 3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和要求是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等。

一、在厦门想要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厦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

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家赔偿金会收税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这一规定表明,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不收费;对其所得赔偿金不征税。国家赔偿是基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而产生的一种赔偿,负有赔偿责任的是国家,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以赔偿人的身份出现,在处理赔偿人的赔偿请求时不得利用职权对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收取任何费用,如手续费、提成等。国家赔偿金是一种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赔偿金,取得赔偿金是受害人的权利,而不是受害人的收入,国家支付的金额往往达不到受害人实际的损失利益,具有抚慰的性质,不同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普通收人或其他所得。因此,国家不对赔偿请求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对受害人获得的赔偿金征收税款,否则有悖于国家性质和国家机关的设立宗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赔偿金不征税原则,是指受害人从赔偿义务机关那里获得的赔偿金无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赔偿金不征税,一方面是因为国家赔偿是基于违法行使行政行为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是对受害人的弥补,如果还要求受害人将其中一部分赔偿金以税款的形式归还给国库,则背离了国家赔偿的原则和宗旨;另一方面,国家赔偿金是一种不足额的赔偿,其只能赔偿受害人的直接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失与间接物质损失不予赔偿,因此,其数额是不能完全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的,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要征税,更是大大弱化了国家的赔偿责任,进一步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对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具体资格条件有哪些?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三是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两种情况,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亲自提出复议申请时,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为申请。

第一种是该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自己申请行政复议,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

第二种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复议,由于该公民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就是申请人。

四是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申请行政复议的多是法定代表人,当然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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