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高利贷该如何处理
(一)高利贷是否受法律保护
1、高过法定利息部分不受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对此也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借款合同仍然合法有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案当事人的借条也是合同的特殊体现形式。此外《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仅排斥超出部分利息,并没因此否定本金及限额之内的利息。
3、法律不支持利息预先扣除
4、追还欠款应依法律手段
《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定罪处罚。
(二)高利贷该如何处理
虽然法律肯定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针对高利借贷现象突出,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专门从事高利借贷活动的地下钱庄,破坏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安定的情况,法律对于非法的民间借贷不予保护,对其中涉及的违法犯罪问题更是严厉打击。如何处理高利贷问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法律规定约定借贷利息。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就会被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2、出现借贷纠纷时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即便借款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依照法律规定,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如果出借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对借款人及其家人进行恐吓威胁,这显然违法,出借人可以报警处理。对于高利贷中超出法律规定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诉讼要求法院予以否定,已经支付的可以选择要回。
二、高利贷的立案标准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我国对高利贷犯罪,设置的罪名是高利转贷罪。
三、民间借贷纠纷中该怎样举证
(一)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灭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二)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
(三)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法人代码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原告的,还须提供其金融许可证。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护照等证据的复印件;被告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企业的,应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记单,被告名称有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登记单;
(四)支持其主张的法律依据;
(五)其他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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