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证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领取。
一、离婚诉讼怎么申请
1、起诉立案
如果你面临离婚问题,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必须走单方面离婚的程序,单方面离婚是指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方式,出了协议离婚之外,只能走法院判决离婚了。起诉立案是起诉离婚的第一个步骤。具体由离婚律师为你收集证据,准备材料,起草离婚起诉书,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2、法院收案调解
当你到法院递交起诉材料之后,法院会审查你准备的材料是否完备,如果不完备,那么需要你另外补充材料,如果你的材料齐全,那么法院会收下你的所有材料,但是不会收取诉讼费,而是给你一个调解案号,根据法律规定,调解是离婚案件必须经历的程序,所有的离婚案件都要先调解,调解时间一般是2个月为限,如果2个月内调解不好,那么直接进入下一个程序。
3、开庭审理
当调解不成,法院会正式立案,出具诉讼案号,然后通知你缴纳诉讼费,一般上海法院离婚诉讼费用为200元,超过20万的财产部分要加收诉讼费。然后1个月左右,法院会安排开庭,在开庭中,法院要求双方举证,质证,发表意见等程序,查明这个案件的事实。
4、判决上诉
开庭完毕一个月左右,法院会出具判决书,判决是否准予夫妻双方离婚,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可以在15天内上述到法院,上诉法院会再次立案,开庭,判决,然后终结。
5、执行
如果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例如房产更名办理,车辆过户办理等情形,如果对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强制办
二、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全文9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