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并购的含义及类型是如何规定的
时间:2023-03-15 22:11:43 5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跨国并购的含义是一国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

跨国并购的类型有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一、公司并购和收购有什么不同

收购和并购的意思相近,不能说完全相同。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二、关联企业公司法会如何确定

关联企业的判定:

1、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实收资本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庭、亲属关系。

三、股权转让和股权收购的区别

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收购。股权收购,是指收购方以支付对价购买被收购方的股权,以实现对标的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方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或两者的组合。二者的主要区别: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股权收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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