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电动车碰撞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电动车碰撞事故交警的处理方法是,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
(一)扣留车辆;
(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三)拖移机动车;
(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
(五)收缴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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