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罪一般有以下的4个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罪侵犯的主体是: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2、主观方面是:存在着严重过失;3、客观方面实施了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4、客体是侵害了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二、确定执行医疗事故罪的证据都有哪些
确定执行医疗事故罪的证据包括:
1、门诊和住院病历,包括病程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咨询意见、上级医生查房记录、抢救后补充的病历、检查单和各种检查结果;
2、手术中的切除组织、输血和输液反应的剩余液体;
3、死者尸体;
4、被告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专家鉴定结论。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医疗责任全责追究刑事责任吗
医疗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的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就构成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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