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能擅自质押股权。
一、有限合伙跟普通合伙的区别
有限合伙跟普通合伙的区别有:1、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可以通过劳务出资,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不可以管理合伙事务,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可以管理合伙事务;3、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其债务的,可以找合伙人偿还其债务。
二、对合伙共同财产的处分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的财产处分通常是通过个别合伙人的实施的,按照合伙财产的共同共有的性质。个别合伙人处分合伙财产,应当得到全体合伙人的授权,如果个别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的授权,擅自处分了合伙财产,应当如何处理?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此时应当根据财产受让人是否为善意,予以区别时待。所谓善意,就是不知情,如果受让人在受让合伙财产时,不知道并且没有真正理由认为他应当知道该财产是合伙财产,或者虽然知道是合伙财产,但不知道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认为他应当知道合伙人无权处分该财产,即应认为善意,否则应认定为恶意。根据保护善意受让人的法律政策,合伙企业不得以个别合伙人未经授权擅自处分合伙财产为由,主张其处分行为无效,这一政策,不仅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和促进交易开展,而且有利于合伙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三、个人债务能执行合伙财产吗?
不能,但能够查封债务人在该公司的股权。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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