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需要带以下几样材料:(一)户口本和身份证。(二)结婚证。(3)双方签署的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说明双方自愿,并声明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否则协议无效。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院离婚需要带户口本吗
法院离婚需要户口本。但户口本不是必要材料,只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能证明身份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等条件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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