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淫秽表演罪就是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淫秽表演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86条的规定,以策划、招募、强迫、雇佣、引诱、提供场地、提供资金等手段,组织进行淫秽表演,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表演者进行裸露表演的;
(二)组织表演者利用性器官进行诲淫性表演的;
(三)组织表演者半裸或者变相裸露表演并通过语言、动作具体描绘性行为的;
(四)其他组织进行淫秽表演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未成年人涉嫌组织淫秽表演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我国刑法规定可以看到,未满14周岁的不会构成犯罪,也不会进行处罚。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犯有法律规定的八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负刑事责任未必就是罚,
也有特殊情况下免予刑事处罚的,比如犯罪情节确实很轻微的,人民法院宣判为犯罪,但判决刑罚时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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