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按照法律规定,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劳动教育。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一、看守所收押人犯的程序是什么
1、收押人犯时应当进行讯问,填写《收押人犯登记表》。
2、收押人犯必须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执行。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3、对于男性人犯与女性人犯、成年人犯与未成年人犯以及同案犯,应当分别关押。对初犯与累犯,有条件的也应当分别关押。
4、需要单独关押的人犯,由办案机关提出,并报告主管领导机关批准后实行。
5、人犯入所后应当拍摄半身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连同底片归入人犯档案。
6、查阅人犯档案须经看守所所长批准。
7、办案机关需要将羁押人犯移送另一机关管辖时,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
8、看守所在被逮捕人犯的法定羁押期限到期的前七天,应当向办案机关发出《案件即将到期通知书》;对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报送《人犯超过法定羁押期限报告书》,同时抄送办案机关和上级公安机关。
二、拘留在里面干嘛
拘留的人会在里面接受法律、道德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道德等教育,组织被拘留人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拘留所应当保证被拘留人,每日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拘留既包括行政拘留也包括刑事拘留。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
三、进看守所真的就定罪吗
进看守所,只能说明有犯罪的嫌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如果被关进看守所后,侦查机关证据不足或者检察院不起诉或是法院判决无罪,便可无罪释放。《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全文7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