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作为被告进行离婚诉讼的主体资格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没有争议。这主要因为我国法院在判决离婚与否的根据上采用的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客观标准。在原告坚持要求离婚,且能够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判决双方离婚。
一、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如何判决
原告同意起诉离婚被告,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是否允许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无法修复或和解。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要区分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开展说服教育工作,促进当事人相互理解、相互让步,促进和解或达成离婚协议。
二、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并不影响女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当然如果男方在离婚诉讼中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第一次诉讼法院一般不会判离。女方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想要法院判决离婚,就必须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会被判离吗
起诉离婚是否判离,和离婚次数无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婚姻编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
因此,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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