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如下:
一、新建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
3、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4、离退休证明及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5、购房首付款发票;
6、购房合同(正本);
7、贷款还清证明;
8、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9、自有住房产权、租赁公有住房证明;
10、代办授权委托书;
11、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身份证件或有效身份证明;
2、户口本本人页及变更页;
3、有效婚姻关系证明;
4、离退休证明及退休人员收入证明;
5、交易资金划转协议或自行划转声明;
6、购房首付款收据;
7、购房合同正本(含网签信息表);
8、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
9、卖方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10、收款人收款账户;
11、贷款还清证明;
12、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13、自有住房产权、租赁公有住房证明;
14、代办授权委托书;
15、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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