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的,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在法院判刑后送往法院所在省份的监狱执行改造。犯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调整,他们会通知相关省公安厅,从省公安厅到地市公安局。犯人到了监狱,监狱接受犯人和相关材料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也就是星期六日除外)内发通知给家属(一般是给犯人的户籍地,但也可应个别犯人的要求寄其他地址)。告知家属在哪个监狱服刑,具体在什么地点等一些事项。
贵阳:假“女军官”骗卖轿车12辆被判刑15年
一女无业人员利用社会对军人的信任,身着绿军装,手持军官证,竟先后从租赁公司骗租转卖车辆12辆,涉案金额近90余万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诈骗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假冒女军官的被告人名叫刘岩岩,现年29岁,是河北石家庄无业人员。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她持假军人证件,冒充贵州省军区军官,短短半年时间,先后在贵阳市两家租赁公司,骗租捷达、奇瑞等轿车共计12辆,涉案价值达91.5万余元。得手后,刘岩岩伙同于红(另案处理)和同案被告人张军到异地销赃,将所得赃款44.9万余元平分。
2004年7月,被告人刘岩岩来到贵阳后,认识了于红及其男友、同案被告人张军。为了找钱,她们想出一条从租赁公司租出汽车再转租的生财之路。不久,因嫌转租车钱来得太慢,决定把租来的车卖掉。刘岩岩用部分卖车款按时交纳汽车租金,获得对方信任,于是再租一辆,卖掉后继续交纳租金。通过如此良性循环,她们先后从两家租赁公司租出12辆车卖掉。每次卖车时,刘岩岩均身着军装出面与对方谈交易,并称自己的丈夫所在的贵阳市公安局有一批罚没汽车要低价处理,公安局还将为买主统一办理过户手续,从而获得了买主信任低价出售。案发后,警方已追回被骗汽车12辆,其中大部分已发还给租赁公司。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岩岩诈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同案被告人张军犯销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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