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具体有6个步骤。分别是:1、原告可以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被告需要举证;3、不管被告是否举证,人民法院都会按流程发送传票;4、人民法院开庭审理;5、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在法院上辩论;6、最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我国的民法典对女方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这些证件: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财产清单里面概括了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的内容。女方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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