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借款协议没收到钱可以到法院诉讼,要求履行借款协议,支付借款。如果仅仅签了合同没收到借款,借贷是不成立的,所以不用担心对方反诉。同时需要关注是否给对方收据,如果没有收据,借款协议不生效。
签了借款保证合同但没收到钱对方起诉从证据效力上来讲,借款协议签订,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该协议已生效但是否实际履行尚需有其他证据证实,如对方举不出向你履行了出借义务(诸如收据或付款银行凭证),而你又否认收到对方给付的出借款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驳回对方起诉。
一、对方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首先先看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违约责任,即如果对方到期不还钱如何处理,如果有约定,可以先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经催告后对方还不还钱,那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约定还款和利息,诉讼费可以要求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贷款不符合还款期,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债权,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在两年内不继续还款的主张被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受支持。借款人的责任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增加利息。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支付利息,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当然了,一定期限到了后,那人仍不还钱,法院会根据其个人财产的具体情况强制执行。
二、未订立书面借款协议借款能否追回
需要根据双方的举证情况而定。借款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自然人之间借款对合同形式另有约定的为例外。
1、出借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所有贷款应当由贷款人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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