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公告需要公示多长时间?
时间:2023-07-03 10:33:48 6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房屋拆迁公告应当包括的事项有哪些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时间如下:

1、指定媒体自收到招标人提交的招标公告文本起7日内应在该媒体刊登招标公告;

2、公告发布至投标人报名、资格预审、直至招标文件发售的截止,但实际操作中合理时间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

3、自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应不少于20日。投标截止时亦即开标之时;

4、中小型项目的开标至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束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时间一般项目当天就可结束,但评标和定标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并确定中标人;

5、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向工程所在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招投标双方应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公告的种类有以下几点:

1、按照招标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建筑工程招标公告、劳务招标公告、大宗商品交易公告、设计招标公告、企业承包招标公告、企业租赁招标公告等;

2、按照招标的范围来划分,可以分为国际招标公告、国内招标公告、系统内部招标公告和单位内部招标公告等;

3、按照合同期限来划分,可分为长期招标公告和短期招标公告两类;

4、按照招标环节来划分,可以分为招标公告、招标通知书、招标章程等。

招标投标也被简称为招投标。招标和投标是一种商品交易的行为,是交易过程的两个方面。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惯例,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应用技术、经济的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作用,有组织开展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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