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某企业想把多年使用的“聪宝”商标申请注册为注册商标,于是到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到工商局咨询后才知道,A市工商局不负责办理商标注册手续。那么,想注册商标的企业或个人应向哪一级、哪个部门申请办理呢?
[答]应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手续。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的商标行政管理工作实行集中注册、分级管理的原则。《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这意味着全国的商标注册工作统一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办理商标注册。所有想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向位于北京市三里河东路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办理一切关于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续展、移转等各种事项的手续。
商标管理工作则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具体包括对商标印制、使用的管理和商标侵权处理。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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