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合伙开网店月入万元散伙店铺归属权起纠纷
时间:2023-06-09 12:40:41 34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老同学合伙开网店,散伙时却为争网店归属权走上公堂。昨悉,江岸区法院岸北法庭对此案做出了判决。据悉,这是我市乃至我省判决的首例虚拟财产归属权官司。

2007年,武汉在外留学的女孩刘玉与老同学谢青合伙开了一家网络代购店。

双方约定由刘玉垫款采购,谢青负责注册网店,赚到的钱三七开,刘玉分七成。

经过一年多努力,网店渐渐闯出名堂,最多时一个月能赚数万元。

2008年,刘玉回国。两人不久后在经营理念上出现很大分歧,便提出再签一份合作协议。谢青则表示,店铺是自己注册打理的,不关刘玉的事。2008年9月,谢青突然更改了店铺登陆密码,并很快还清了拖欠刘玉的大部分货款,双方彻底散伙。

刘玉心里很不舒服,于去年11月将谢青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归还网店经营权,并支付所欠货款和损失费共7000元。

法院接到这起案件后也犯了难:对于虚拟财产的归属权,我国并无明文法规规定。

3月12日,该案开庭审理。6月1日,岸北法庭最终宣判,该网店由刘玉和谢青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盈利共享,认定二人为合伙经营关系;该淘宝店铺由谢青的母亲注册,应归其母亲所有;原、被告双方只是以网店为销售平台共同经营,且并未对网店做出约定,因此刘玉主张该网店经营权无事实及法律规定,遂驳回她要求网店经营权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刘玉的代理律师表示,既然法院已认定了双方是合伙关系,双方散伙时就应对合伙期间累积的财富进行分割。刘玉也认为判决正说明自己享有对网店的一部分权利,她将考虑上诉。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的程帆律师说,由于现行法律并未对虚拟财产的归属做出明文规定,也很难对其进行估价、分割,因此目前很多类似案件都面临无法可依的窘境。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律师事务所 最新知识
针对同学合伙开网店月入万元散伙店铺归属权起纠纷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同学合伙开网店月入万元散伙店铺归属权起纠纷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