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这就规定了一般自首的两个要素: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中,自动投案是自首的首要条件。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因此,自首的犯罪分子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别处理。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收购被拐卖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利用职权和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强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迷信强奸妇女,按照强奸罪处罚。对于14岁以下不满16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视为犯罪。行为人既实施强奸妇女又实施强奸幼女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行为人知道自己是14岁以下的幼女,与其发生性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都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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