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量刑的具体标准: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绑架的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绑架的妇女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四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是直接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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