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挪用公款行为。行为人以单位名义借款,单位就负有按约定将借款及时归还的责任,所得的借款应视为单位的公款,借款人将该款项用于自己使用属挪用公款进行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挪用公款罪。
一、挪用公款罪应该如何认定
对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1、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3、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二、现在法律是否有关挪用公款的刑事罪
行为人若有挪用公款行为,数额较大的,即构成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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